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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什总统近期的欧洲之行与他首任期的氛围截然不同。与伊拉克战争前夕不同,此次大西洋两岸均致力于缩小分歧、寻求共识。然而,良好氛围仅是制定共同政策的第一步。伊朗核问题或将成为试金石——要么让跨大西洋联盟更加紧密,要么在形势迫近时再次撕裂联盟关系。
联盟是否仅满足于外交手段,抑或准备好在外交失败后采取进一步行动,其底线何在?
反对核扩散是普世原则(包括民主国家),还是仅针对伊朗、朝鲜这类“流氓政权”?
联盟必须首先明确核扩散下一阶段的后果。我认同美国的观点:核武器扩散至动荡地区将彻底改变国际格局,其威胁远超冷战时期的核威慑梦魇。这种趋势极可能导致全球性灾难,最终催生强制性国际核管控机制。
冷战时期的威慑逻辑基于两大前提:核战争必然导致千万级伤亡;且必须展现承受风险的决心(至少在临界点前),才能阻止极权主义扩张。当时的威慑有效,是因为全球仅存在两个战略主体,双方对核战争风险的评估基本对称。但随着核武扩散,威慑的数学公式变得愈发脆弱:难以判断威慑对象、威慑逻辑失效、新核国家可能将核武作为对抗国际秩序的屏障,且核大国对周边核冲突的反应难以预测。巴基斯坦向朝鲜、利比亚、伊朗的秘密核扩散网络更证明,即使非流氓国家参与扩散,也会对国际秩序造成重大冲击。
因此,抵制核扩散本身才是关键。扩散国的政权性质虽加剧问题紧迫性,但并非决定性因素。
大西洋联盟的分歧可能集中在应对策略上。欧洲倾向于将外交作为主要手段,视其为“软实力”的象征性实践。部分欧洲国家宁可接受核扩散风险,也不愿承受共同施压的代价。美国政府则明确伊朗拥核“不可接受”,强调需保留外交以外的选项。尽管口头支持外交路径,但美国始终回避具体参与方式——部分原因是保留政权更迭选项(这遭到欧洲领导人明确反对)。问题在于:
在核扩散问题上,“软实力”与“硬实力”的界限本就模糊。外交本质是向对方展示政策选项的利弊权衡,无论措辞如何优雅,都隐含施压能力,尤其对敌对国家而言。欧洲谈判代表在伊朗核问题上进展有限,正是因为美国在僵局时可能采取行动的隐性威慑。美欧协商的核心应是外交时机、内容及后续措施的协同,而非手段优劣的争论。
防扩散外交的核心在于时间博弈。英法德三国谈判的最低目标是通过技术障碍延缓伊朗核进程,而伊朗则试图缩短核武研发周期,以便周期性勒索新让步。欧洲提出的激励方案需设定明确上限,否则可能诱发更多国家效仿,将核扩散作为获取利益的手段。
伊朗宣称发展核能是为了发电,但作为石油大国,核能实为资源浪费。其真实意图是获取战略屏障,阻止外部干预其意识形态驱动的革命外交。这种矛盾心理导致伊朗在榨取最大利益与保持战略警惕间摇摆——激励措施既增加其对目标国家的依赖,又意味着融入其长期抗拒的国际秩序。
有效政策需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实现伊朗可核查的无核化(至少军事层面),这是检验政策的唯一标准;二是欧洲需承诺在外交失败后采取进一步行动。伊朗可能利用外交拖延至布什第二任期,同时推进核计划至“临门一脚”状态,并尽可能获取经济与技术利益而不履行裁军承诺。联盟外交应聚焦打破此类策略,建立可核查的无核化标准。
若如布什总统所言即将开启密集外交阶段,美国必须实质性参与——至少在激励方案设计层面,可能还需直接参与谈判。单纯依赖政权更迭来阻止核计划并不可靠:政权更迭耗时可能超过伊朗核计划周期,且新政权很可能延续核武政策。
现阶段无需(也不应)采取美伊双边对话。赖斯国务卿已指出伊朗阻碍全面谈判的行为,包括支持恐怖组织(如)和破坏伊拉克稳定。可借鉴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,构建多边谈判框架。
冷战经验表明,谈判应与战略红线设定同步进行。里根总统在称苏联为“邪恶帝国”的同时,仍致信勃列日涅夫寻求对话。必须避免重蹈伊拉克战争覆辙:初期策略一致,后期战略分歧导致危机。
随着美国采取更灵活策略,欧洲需理解:正是美国坚持伊朗拥核不可接受,才迫使伊朗在核问题上展现有限灵活性。最终,我们不能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让渡否决权,但应确保单边行动作为最后选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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